《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政策出臺背景: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留葫來葫就業創業工作,抓好高校畢業的教育、培訓和就業創業工作,穩步提高中青年新就業占比,打好打贏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攻堅之戰,特制定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問:申請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需要什么條件?
答: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可申請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補貼標準為每人120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待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滿1年以上后,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問:申請青年就業見習補貼需要什么條件?
答:對2025屆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開發院校類見習崗位發放的補貼。非院校類單位開發的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至12個月,見習期滿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過50%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300元,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院校類見習單位開發的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個月,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150元,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和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距見習協議確定的見習期不足三分之一時,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的,可按協議確定的最長期限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受理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問: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需要什么條件?
答:對符合條件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高校畢業生發放的補貼。參加3至6個月的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的,按規定給予每人每月500元至2000元培訓補貼,具體培訓專業、培訓期限、補貼標準按照《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葫蘆島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工作的通知》(葫人社函〔2022〕66號)執行;參加不低于30學時的企業新錄用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新型學徒制培訓期滿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每人每年中級工5000元、高級工6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取得經省人社廳組織專家評估論證的普通高等學校(含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在讀應屆畢業生)可報考相應職業(工種)三級/高級工,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問: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創業場地補貼需要什么條件?
答: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期限不超過3年、額度不超過3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貸款利率上限為LPR+50BPs。
對未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根據實際租賃期限按月給予每年最高3000元的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高校畢業生首次在葫蘆島市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問: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需要什么條件?
答:對符合困難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解讀單位: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解讀人:王惠斌
解讀電話:3150926